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依次点击【我要办】→ 【发票服务】→ 【个人房屋租赁缴税】→ 【普票申请(或专票申请)模块】选择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信息,发票内容金额等等。
(电子发票普票直接提供电子档,增值税专票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任意税务局现场打印)
其他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如果自然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所得额。
应纳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自然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希望可以帮到您!
您好,自2020年6月1日起,自然人出租房产时,可以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纸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个人房屋租赁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两种渠道:
(一)微信端:纳税人可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我要办-发票服务-个人房屋缴税申请代开个人房屋租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需要邮寄。
(二)在各区局有代征街道办的窗口办理:纳税人在街道办办理个人房屋租赁业务时,缴款完成获得电子缴款凭证后,可扫描开票二维码自行开票。
2.个人房屋租赁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然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到任意的办税大厅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票和普通发票(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