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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代开专票冲红并重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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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收藏|2019/10/17 15:28
我方是小规模企业。上个季度让税务局代开了一张专用发票。我方已入账并且申报,但购买方并未认证。之后购买方通知要求重新开具同等金额的专票。我方办税人去税务局冲红并开具新的专用发票。税务局只给了办税人新开的等金额专票,没有给红字发票。麻烦问一下上季度已入账并申报的专票冲红,账务如何处理?原始凭证用什么?
全部回答(1)
  • 如果已经做了红冲,则原来怎样入账的,红字冲回即可.冲红后重新开具发票的,按照新开发票重新入账.
    借:应收账款(负数)
    贷:应交增值税(负数)
    主营业务收入(负数)

    红字发票作为入账凭证,需找税局要回做账

    回答于 2019/10/1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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