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虽然您的两家公司都属于您,但是开票也必须是有发生实际的业务往来,才可以开发票,开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的情况,都属于是虚开发票的,这样不合法,建议您最好不要这样操作,以免被查到之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您好,每个公司都是独立的个体,就算名义上两家公司都是您的,但还是需要相互间有真实的业务往来才可以开发票,不能为了两个公司直接**而相互虚开发票给彼此。这样是不合法的,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如果被查到不但要补交税、还有滞纳金,金额大的,还可能会有刑事责任。建议经营公司,还是得按正规来做记账报税和如实交易开具发票。希望能帮到您。
您好 两家公司互开发票这样是不可以 开发票是要建立在真实交易的基础上的 要体现合同流 现金流 物流 发票流这四流合一 这才是最正规的操作 如果说两家公司互开发票 税务局查到会认定企业在虚增成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