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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类公司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匿名 |浏览3001次
检举|收藏|2019/09/16 16:42
全部回答(3)
  • 以下七类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回答于 2019/09/19 18:39
  • 您好!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企业征收所得税的情形包括。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希望能够帮到您!


    回答于 2019/09/16 18:34
  • 以下纳税人不能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汇总纳税企业;

      (三)上市公司;

      (四)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回答于 2019/09/16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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